蘭新國土告字[2015]1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》等有關法律、法規規定,經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會議決定以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,現公告如下:
一、 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基本情況(詳見附表)
二、競買人范圍
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、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。
三、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。
四、有意競買者應于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15日(工作日)持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競買申請書》及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競買申請書確認表》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,向蘭州新區土地登記交易中心提出競買申請,符合競買條件并按時交納競買保證金的競買人方有資格參加競買。競買保證金到賬時間截止2015年4月15日17時(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)。
五、出讓方式的確定
競買人達到三家以上(含三家)的宗地,按拍賣方式出讓;競買人不足三家的宗地,按掛牌方式出讓。
六、出讓期限、時間及地點
(一)掛牌出讓期限、時間及地點
1、掛牌期限: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5日;
2、報價時間:掛牌期限內的每個工作日9:00-11:00,15:00-17:00;
3、掛牌及報價地點:蘭州新區國土資源局
(二)拍賣出讓期限、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。
七、出讓文件的索取和地形圖的買取
有意競買者請于2015年3月27日起(工作日)到蘭州新區國土資源局索取有關文件和買取地形圖。
八、其他事項
1、供地條件:現狀熟地。
2、本出讓文件規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,將發布變更公告,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。
3、公開供應宗地內的土地使用權人以及相應的他項權利人等若有異議,請持相關資料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向蘭州新區國土資源局地籍部門申請復查;宗地范圍內單位和個人持有的土地證,待依法拆遷安置補償時注銷,上述工作均不影響本次公開供應,公開供應手續完成后,競得人申請土地登記時,不再另行公告。契稅按該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3%計收,其他稅費按規定另行交納。
4、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《蘭州新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掛牌出讓文件》。
九、聯系方式
(一)蘭州新區國土資源局
聯 系 人:慕成信 楊浩東
聯系電話:0931-8259272
(二)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
聯 系 人:孫 濤
聯系電話:18693137771
蘭州新區國土資源局
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
2015年3月27日
蘭州新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宗地明細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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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地塊編號 |
地塊位置 |
規劃 |
用地面積(畝) |
規劃條件 |
出讓年限(年) |
起始價(萬元) |
保證金(萬元) |
加價幅度(萬元) |
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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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面積 |
建設用地 |
代征面積 |
建筑密度/建筑系數(%) |
容積率 |
綠地率(%) |
建筑高度(m) |
起始 |
出讓建設用地起始價 |
代征成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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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LXQ2015014C |
緯十六路以南、經十路以西、規劃六路以東、規劃一路以北 |
工業用地 |
137.719 |
77.406 |
60.313 |
≥30 |
≥0.7 |
≤20 |
建筑總高度不超過海拔高度1975米 |
50 |
1238.496 |
1238.496 |
/ |
867 |
5 |
主要建筑為生產用房,配套設施用地面積不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% |
2 |
LXQ2015015C |
規劃BZ18#以南、經十三路以西、規劃BZ1#以東、 |
工業用地 |
102.382 |
95.433 |
6.949 |
≥30 |
≥0.7 |
≤20 |
建筑總高度不超過海拔高度2200米 |
50 |
1508.9995 |
1412.4084 |
96.5911 |
1057 |
20 |
主要建筑為生產用房,配套設施用地面積不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% |